《海峽法學》雜志論文格式要求:
①來稿內容題材新穎、結構嚴謹、文字凝練、闡論精辟,有一定理論水平和學術價值。
②請遵守學術規范和學術道德。引文注明出處,正文注釋采用腳注,參考文獻采用尾注。請勿抄襲、剽竊、一稿多投。文責自負。
③注釋請置于正文內(加圓括號);參考文獻請按本刊格式要求進行標注,不要采取腳注、尾注形式,直接按序列于文末即可。
④力求簡明、醒目,且能反映出文章的主題。中文文題一般不超過25個漢字,盡量不用標點符號、縮略語和副標題。
⑤論文應論點明確、邏輯嚴密、數據可靠、內容翔實,提供詳細的分析數據與圖表。圖件應清晰美觀、圖例齊全,文中量和單位用法符合國家法定標準,公式應連續編碼,公式中出現的所有符號必須要加注釋。
⑥引征二手文獻、資料,需注明該原始文獻資料的作者、標題,并在其后標注“轉引自”及該援引的文獻、資料等。
⑦引言:概述與本文立題相關的有關報道及當前存在的問題,重點說明本研究的理論依據、研究思路、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狀,闡述本文的目的,簡述立題調研、文獻分析,以及查閱方法、結論等。
⑧署名作者在多個工作單位者,應分別寫出各單位的全稱、所在城市和郵政編碼。用阿拉拍數字對應標注各作者與其工作單位。
⑨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、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資助,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,如“基金項目:××基金資助項目(基金編號××××)”,并附證書復印件。
⑩摘要以提供文章內容的梗概為目的,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,簡明、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,闡明研究的目的、方法、結果和結論,能夠脫離全文閱讀而不影響理解。
基本信息
《海峽法學》雜志是由福建江夏學院主管,福建省臺灣法律研究所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理論期刊,創刊于1999年,是國內政法領域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權威刊物。
該雜志國內刊號為35-1304/D,國際刊號為1674-8557,現被知網收錄(中)、維普收錄(中)、萬方收錄(中)、國家圖書館館藏、上海圖書館館藏等權威數據庫收錄。
此外,還榮獲多項榮譽,如: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、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(CJFD)、中國學術期刊(光盤版)全文收錄期刊等,這些都體現了該雜志在推動政法理論與實踐發展方面的重要貢獻。
欄目設置
《海峽法學》雜志欄目涵蓋政法領域多個維度,包括:特別策劃、實體法研究、涉臺法律研究、程序法研究、法史研究等。
作為一本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影響力的政法雜志,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推動政法領域的改革與發展,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探索的平臺,對促進我國政法事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。
《海峽法學》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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