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情況下《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報》雜志投稿被拒,版面費有可能退還,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,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。
1.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
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,且尚未支付版面費,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。
2.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
一般可退:大多數期刊(包括《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報》雜志)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,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。
部分扣除審稿費: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(如已進行外審),剩余部分退還。
3. 特殊情況
已排版但未出版: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,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。
已出版后撤稿: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,通常不退版面費,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、排版和出版流程。
4. 如何申請退款
聯系雜志社:通過郵箱或電話與《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報》雜志雜志社溝通,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。
提供支付憑證:如需退款,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。
《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報》雜志投稿建議:
①選題要突出前沿問題、難點問題、疑點問題、熱點問題、重點問題,具有現實針對性。
②文章標題須簡潔、具體、鮮明,原則上不要加副標題(原則上不錄用加副標題的論文),原則上不超過25個字。
③作者如對文章題名、責任者、基金項目(名稱和編號)需做必要的解釋或說明,請在當頁用才腳注表示;對于文章特定內容的解釋說明,請用“注釋”方式置于文后,序號用帶“[]”的阿拉伯數字表示,連續編號。
④稿件署名作者應為合法著作權人。文責自負,文章內容無違法違規、不涉及保密,署名無爭議。稿件發表后,版權即屬編輯部所有,其中包括網絡版的版權。
⑤稿件中所用名詞術語、人名、地名等的中、外文和漢語拼音均應按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使用。計量單位須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》為準,計量單位應使用字母符號而非中文符號。
⑥正文中層次標題應簡短明確,同一層次標題應盡可能排比。不同層次的標題,有上下關系者,在內容上應相互聯系。題末不加標點符號,空1字書寫內容。
⑦摘要應反映論文主要論點及創造性內容,包含目的、方法、結果及結論四要素,以300~400字為宜;關鍵詞5-8個,反映論文實質內容,便于檢索。
⑧參考文獻是對期刊論文引文進行統計和分析的重要信息源之一,是作者寫作論文時所參考的文獻書目。一般集中列于文后。
⑨作者姓名及工作單位宜署真名,多名作者姓名之間要用逗號隔開;工作單位包括工作單位全稱、所在省市名稱及郵政編碼。
⑩科研基金資助的課題原則上著錄國家或省、部級以上的課題,需注明科研基金機構全稱和自主好,中、英文雙語著錄,分別置于中英文摘要關鍵詞下方,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。
《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報》雜志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主辦的政治學術期刊,創刊于2001年,半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,國內刊號:31-1854/D。
該雜志以反映政治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、探索政治規律為宗旨,學術視野覆蓋了市政府文件、市政府辦公廳文件、政策解讀等多元領域。
《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報》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,其收錄與榮譽有: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(CJFD)、知網收錄(中)、維普收錄(中)、國家圖書館館藏、上海圖書館館藏等。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,《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報》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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